Saturday, April 29, 2006

人生在世, 所為何事?

「...有人話, 人生在世, 就是要去感受"愛", 去體驗"愛", 達到了, 便可無撼離開...」家英哥, 我很早便站在你前面, 羅蘭姐, 妳靠妳的信念, 讓我站在妳後面, 我真的很想知道, 妳是怎樣做到的, 主嗎? 真的想要感受真正的愛, 發自內心的, 無私的, 超越年齡, 關係, 血緣, 性別.....
你, 可以無撼離開嗎? 像智叔的兒子般, 離開塵世, 回到主身邊.
朋友, 你感受過這種愛嗎? 留言, 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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